一、基本情況
(一)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名稱
第一創業-首農產業園基礎設施1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本專項計劃”)
(二)資產支持證券類別
本專項計劃的資產支持證券不區分優先級與次級。
(三)目標募集規模
本次資產支持證券目標發行規模36.8475億元。
(四)產品期限
專項計劃期限為16年。
(五)信用級別
無評級。
(六)面值和參與價格
每份資產支持證券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七)資產支持證券登記
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委托登記托管機構辦理資產支持證券的登記托管業務。資產支持證券將登記在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在登記托管機構開立的機構證券賬戶中。在認購前,認購人需在登記托管機構開立機構證券賬戶。
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應與登記托管機構另行簽署《證券登記及服務協議》,以明確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和登記托管機構在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賬戶管理、資產支持證券注冊登記、清算及資產支持證券交易確認、代理發放資產支持證券收益、建立并保管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名冊等事宜中的權利和義務,保護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八)資產支持證券的轉讓
資產支持證券可以申請通過上交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進行轉讓及監管機構認可的其他平臺進行轉讓,但每個權益登記日至相應的兌付日或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大會會議日期內,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轉讓。受委托的登記托管機構將負責資產支持證券的轉讓過戶和資金交收清算。
二、推廣對象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的推廣對象為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適當的金融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格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參與者除外。
三、推廣機構和推廣方式
1、推廣機構為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專項計劃的發行方式可以采用協議定價方式發行。
四、專項計劃的設立
專項計劃發行期結束后,若資產支持證券認購人的認購資金總額(不含發行期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達到或超過資產支持證券目標募集規模,則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宣布專項計劃設立,同時將專項計劃募集資金(不包括利息)全部劃轉至已開立的專項計劃賬戶。認購資金劃入專項計劃賬戶之日為專項計劃設立日。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于該日宣布專項計劃設立并于該日或其后第一個工作日通知所有認購人,并在專項計劃設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托管人提交驗資報告。
五、專項計劃有關機構
1、計劃管理人: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權益人:北京首農信息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3、托管銀行/監管銀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
4、法律顧問: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
6、登記托管機構/支付代理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會計師事務所/現金流預測機構: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